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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逃离车师的作文

精品作文 时间:2024-09-04 17:09:38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稿

《关于逃离车师的作文》【第一篇】

逃离车师



逃离车师


作者:小羊

“风雨兼程,车师古道;九死一生,终生难忘!” 

  我想用这几句话来概括2003年的小羊军团车师古道之旅,是在贴切不过了。坐在计算机前,冒着热气的咖啡告诉我已经回到了正常的城市生活,而身体的疼痛和劳累却时时提醒我车师古道3天风霜雨雪的经历,提醒我那些不能忘却的故事....



1、谢天谢地谢人谢狼

  从五星牧场出发,一路顺利。到了下午,天上下起了小雪,然后转为冰雹,最后变成了下雨,在野外行军,雨天是最可怕的,我们第一天的行程被迫缩短,宿营地距离预定的上石窑子宿营地还有接近两个小时的路程,这意味着第二天翻阅达板的路程将会延长。宿营的时候,雨渐渐地停了,只有山口的风还在狂啸,天空露出的几颗星星使我们对第二天的路程充满信心。此时此刻,有人意识到危险正在悄悄地来临。

  2号清晨,大家都早早收拾好行装。29人中只有我一人走过车师古道,所以前锋的任务就落在我的身上,领队沙鸥在最后焚烧垃圾,很晚才出发。到达上石窑子后,全队终于汇合到一起,这里实际是2001年我们翻阅达板前的宿营地。从这里开始,如果顺利的话,登上达板需要4个小时,然后2个小时下降到6号桥,再有2个小时就可以前进到石门子松林地带的宿营地了。

  达板前的盘山道曲曲折折,越走越险,地上的积雪也越来越厚,接近达板的时候,在一个瀑布的侧上方,全队又汇合到了一起,从这时候起,直到下山,29人就一直没有再分开。风雪越来越大,能见度只有几米,传说中的达板上的壮美景色被浓雾所遮盖。所有带眼镜的人都摘掉了眼镜,因为不到10秒钟眼镜上就会有一层冰雾,可恨的是我的眼睛近视1000度,几乎和盲人一样。这时候gps显示距离达板还有1.5公里。

  攀上山顶的时候,gps显示距离达板近在咫尺,但我们就是找不到玛尼堆。(需要说明的是,达板的gps点位是依据地图测算的,2001年我们登顶的时候,忙于狂欢和照相,竟忘记保留gps点了。)我和小黄、华子分头探路,沿着gps指的方向越爬越高,越爬越觉得不对,只好全队撤回到山坡的一块巨石前。在我们探路走过的雪地上清晰地印着狼的脚印,在大雪中依然非常清晰,每个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大家紧紧地跟在一起,没有一个人掉队。此时已经是下午7点,天眼看就要黑了,达板上的风雪依然在肆虐地吹着,没有停下的迹象,能见度下降到不到10米,而温度已经下降到不直到多少度。我们还是没有找到达板的玛尼堆,眼前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原路返回,但以现在的天气,4个小时的陡峭山路谈何容易,而且来时的脚印肯定已经被雪覆盖了;要么原地扎营,等待天明,而这样,就要经受一晚上达板风雪的考验。我决定作最后一次尝试,我和天亮放下背包,判断了一下地形后,沿着最可能的山谷向左前方探路,沙鸥带领大家围在一起,原地活动--在达板的狂风下,只要一分钟不运动,身体就会有被冻僵的感觉。

  半个小时后,我和天亮终于找到了玛尼堆,我们迅速沿着脚印原路返回,然后又带着队伍回到这
里,在接近玛尼堆的时候,我拾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放在上面,此时,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了。 

  往玛尼堆上放块石头,是每个通过达板的人都要作的事情,既是对前人的感激,又是为后人留下更显著的路标,这次,可以说玛尼堆挽救了我们的生命。很多人要在玛尼堆上堆放石头,沙鸥队长命令大家立即下山。眼前是一条伸向东北的山沟,和六号桥的方向大致相同,直线距离还有2公里。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大家拿出了头灯和手电,依然只能照见前面几米的路,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顺着山谷水流的方向,参照gps的坐标,向六号桥的方向摸黑前进。不断有人在前面趟雪探路,不断有人替换到前面,不断地要跨过雪谷。大部分路段积雪厚度没过了大腿。接近3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听到了河水的声音,此时gps显示距离六号桥还有200米。

  考虑到河边有很多悬崖,全队在山上等候,我和沙鸥、天亮沿着河边寻找六号桥,在我的记忆中,六号桥位于一个悬崖下面。20分钟过去了,30分钟过去了,我们就是找不到六号桥的影子。此时已经是深夜1点多了,沙鸥果断决定就地宿营,全队从山上鱼贯而下,在河边的一处空地上扎营,营地的四处都是黑黝黝的悬崖绝壁,挡住了风。事后证明,这一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虽然没有找到六号桥,但只要到了河边,我坚信就一定可以走出去,有人说,没准早上起来,我们就住在桥边呢。这一夜,雪一直在下,但我的心,已经安定下来。

  第二天的清晨,我和沙鸥、天亮、天线、曾鹏、啸狂沙一行向下游探路,没有走多远,就看见山下的六号桥静静地躺在山谷中,桥上的积雪厚厚的,真的离我们不到200米。而此时我们也发现,昨晚全队竟然是从一处悬崖冰瀑布上走过来的。

  一个小时后,全队排着整齐的队型通过六号桥,踏着厚厚的积雪,向着十几公里外的山口前进。各色的冲锋衣,鲜艳的五星红旗和队旗在白色的雪野中显得格外耀眼。

  傍晚,我们徒步到达山口水文站,吃上了热腾腾的汤面。

  很快,我们乘车到达吉木萨尔县城,住进了温暖的标准间。

  晚上的庆功晚宴一直开到深夜3点。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一节的标题,“谢天谢地谢人谢狼”。

谢天,感谢天公给我们这样一次经历生死考验的机会。

  谢地,车师古道上的每一步,都留下了我们艰辛的脚印。 

谢人,在危险面前,29个山友的团结一致,没有这种团结,我们不可能完成这次穿越。

  谢狼,狼的脚印,使我们下山的时候始终走在一起。

2、人生自古多坎坷,风霜雪雨见真情

沙鸥说“如果我能预料这样的天气的话,我绝对不会组织这次活动,但我绝不后悔。人的一生有许多不可预料的困难和挫折,这样的困难我们都能克服,就没有什么困难和挫折可以吓到我们!!!!”

  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沙鸥队长的辛勤操劳和果断决策,就不可能有这次穿越的成功。

  我曾经组织和参加过很多户外活动,也体会过作为领队的艰辛和快乐。作为领队,要比别人付出得更多,也因此而享受更多的快乐。而作为纯aa制度自助活动的领队,需要付出的努力更多,如果在一次
活动后,在付出巨大的努力后,他依然能够感受到这种快乐,那么,他就是一个真正的户外人。能否作一个出色的领队,关键是能否理解“付出即快乐”这句话的真谛。

  这次旅途,每个人都表现得非常出色,但在我的记忆中,有些片断是难以抹去的。

  出发的时候,十几位山友前来送行,老闻、寂静山林、泰蓝、苍耳、阿速、戈壁滩、子欣、飞贼、韩国妞.....等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有了为远行的山友送行的习惯,出发时向送行的山友挥一挥手,心里就多了一份寄托。

  天线博士是一个维族小伙子,在下山的路上,他最津津乐道的是他曾经在达板到六号桥的途中,在黑夜中为大家趟路、探路,指挥着队伍前进的方向,在那个时候,仅有体力是不够的,还需要足够的判断力、
毅力,和在关键时刻为大家奉献的精神。天线是个新驴,也显然是个好驴。我想,在这次趟路之后,他一定体会到了奉献的快乐。

  天亮也是个新驴,出道才几个月,尽管他总爱自称老驴,这次他司职队医,享受正营级待遇。他身上的负重里,有很多是别人的东西。在全队最困难的时候,总能听到他的鼓舞士气的歌声。如果说一个队伍需要脊梁,那么天亮就是其中的一个脊梁骨,一个在关键时刻可以信赖的队友。

  华子,他的包里装了不知道多少个气罐,在大家需要帮助的时候,爱喊“华子”,因为大家知道,他一定会出现,而且一定会笑眯眯地出现。

  还有lotus,就在第二天上达板的路上,我看到她还在捡拾前面丢弃的垃圾。(在我们之前两三天,有一只队伍刚刚穿越,一路丢下垃圾无数)。如果在下山的路上,可能很多人都能做到,但当时却是在向达板冲击的路上。

  还有车师八女侠,这个名字是我起的。在从上石窑子向达板攀登的路上,我在前队带路,身边不断闪过车师八女侠的身影,丝毫不见疲惫。要知道全队29人,只有11位女队员。真的很佩服她们的耐力和毅力。
全队能够顺利完成穿越,她们功不可没。

  当然,最让我终生难忘的,是在达板的风雪中探路的时候,我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生死相随。
我知道,在这支队伍走后,车师古道依旧是车师古道,达板上的风雪会很快掩埋我们的足迹,草垫上的山花会带走我们的气息,而29个朋友的名字,却会长久地刻在心里。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重新回到车师古道,回到这个给了我两次刻骨铭心经历的地方。

3、完美团队

  一直在追求完美的旅程,也一直在思考什么是完美旅程。

  “理想的路线、秀丽的自然景观、一定的冒险因素、熟悉或陌生的驴友、合理的策划、诱人的方案、踊跃的报名、新人老人的合理搭配、ggmm的巧妙组合、穿越路线中的冒险经历、森林草原看不够的美景、一次次筋疲力尽、一次次登上顶峰、峭壁旁陌生队员伸出的手、午餐时mm包中的零食、队长的故弄玄虚、队员的巧妙配合、垃圾袋中背负的责任、清理景区垃圾时心灵的升华、傍晚到达目的地的喜悦、毡房夜话的柔情、清炖羊肉的美味、夜晚杀人的恐怖、同一首歌的感动、夜宿毡房的新奇、黎明空气的清新,还有,羊友分手时的难舍难分,bbs上的作业、跟朋友添油加醋吹嘘时脸上的微微红晕(或面不改色)。”

  现在看来,没有完美的团队,就没有完美的旅程。完美的团队,并不一定是一个有形的团队,它可以没有名字,但一定会有规则;队友之间不一定互相熟悉,但一定有默契;还要有责任与自觉。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鸟儿却已经飞过。

  2003年的车师古道穿越,就是一次完美的旅程;29人的队伍,就是一只完美的团队。




评语:

全文贯穿了浓浓的真情,那生死患难的场景似乎也将我们的心跟着一起收紧,“感动”二字油然而生。---请你入梦

重走车师后留下的真情记录,读来更觉感动,作者将路上的艰难描绘的相当细致,有经历才
会有感动,能感动自己的必能感动别人。完美旅程的理念也在此文中有了足够的例证。---韩国妞

内容详实丰富,多有表达内心感情的地方。也许经历上更着重于这次行动最困难也是目标的地方,表达详细,清新,情景,人物描写更加生动。由于写者的特殊身份和特殊的第二次,所以在确定人物后阅读起来让人感动。---小三

非常理性的笔法,记录难忘旅行,更令读过的人对此次旅行难忘。身处险境,临危不慌,沉着应对,颇具大将风度。此文并没有将整个旅行流水记录,而是挑拣了最惊心动魄的重点,让读者跟着跌宕起伏的过程体验一把惊险刺激,又羡又妒。篇尾点出了完美团队,让每个读罢的人都觉着这完美团队非你们莫属。---窝窝

《关于逃离乌托邦的作文》【第二篇】

逃离乌托邦

逃离乌托邦 读《198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初三(2)班 徐梦瑶
沉溺于美丽的乌托邦之中醉生梦死自欺欺人,抑或清醒的面对命途多舛未来迷茫的现实,乔治奥威尔的选择是后者。
《1984》由乔治奥威尔写于1948年,或许是战争与种族让他在颠沛流离之中清楚地体会到了人们外表美好的生活之下隐藏的巨大阴影,从而写下了与《我们》《美丽新世界》并称为反乌托邦三部曲的《1984》。
《1984》并不长,可它给人们带来的深深不安和思考却是长久的。人人向往的乌托邦在乔治笔下变成了一个扭曲真理的可怕社会,和乌托邦一样,书中的人们,人人劳作财产共有,可是社会并不安定,书中的老大哥是至高无上的领导者,老大哥无时无刻不在看着人们,而所谓英社是人们唯一的信仰,人们循规蹈矩的度日,并坚信着老大哥的每一句话,今天大洋国与欧亚国打仗,人们便敌视欧亚国,明天大洋国与欧亚国结盟,人们便忘了有打仗一事:老大哥永远是对的呀,大洋国与欧亚国是盟友嘛!可事实上,人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老大哥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大洋国或是欧亚国又是不是真实存在的,甚至连他们自己的存在他们都没有办法证明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从历史中消失。而我们的男主角温斯顿便是一个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笃信老大哥的普通公民,可他的生活从三十九岁起就不普通了,那年被他当做1984年,于是书名从这里得来,他开始了写日记,在大洋国,写日记不犯法,因为这里早已没有了法律,可是温斯顿相信如果被随处都有的思想警察发现了自己在写日记那么自己就只有死路一条,而更让他坚信自己死定的是,他在日记中写打到老大哥这叫做思想罪,是要死的,甚至,他开始恋爱了,这也是要死的。可是他错了,他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教育,在残酷的教育之后,他又纯洁了,又开始热爱英社,热爱老大哥了,并在这种热爱中走向他必然的结局死亡。
《1984》中最让我不能忘怀的是老大哥的口号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看似矛盾的话语却道出了那个荒诞社会的真正意义与愚蠢的享乐主义的乌托邦相反,这是一个恐惧、叛卖、折磨的世界,一个践踏与被践踏的世界,一个在臻于完善的过程中越来越无情的社会难道不是吗?我们的社会不也是如此的么,无休止的战争为的是所谓和平,无限制的自由最终只能换来自由的奴役,无知的人们因无知而获得暴力,可如此的和平自由与力量,真的对么?伤害别人的和平自由与力量而换来的这些,分明都是虚假的。而这或许正是作者试图告诉我们的,或者说是我从中理解到的东西。
书中最讽刺同时也是用意最深刻的莫过于存在这个亘古不变的哲学问题了,老大哥不存在,就连教唆人们反叛英社的兄弟会也是英社杜撰的,信仰不存在,眼见不为实,一切都不能信任,或许有人要说这这太过科幻,可我说:不!凡尔纳的鹦鹉螺号变成了现实,那么为什么1984不会呢?事实上,1984不正是黑暗的代名词么?一切动荡黑暗的时期都带着1984的魅影,大清洗红色恐怖文革哪个不是?《1984》成了一本完美的科幻小说,刀刃般的文字剖析着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丑陋的内脏触目惊心地展现在我们眼前:愚昧欺骗践踏。乔治奥威尔写的分明就是那些发生的未发生的欺骗和被欺骗!
又会有人说了,现在的社会没有黑暗没有欺骗了,还需要《1984》么?可他们不知道的是,真正恐怖的不是黑暗本身,而是身处黑暗而不自知。
我们的确没有老大哥,没有欺骗人们的英社,可难道这样我们就不是被欺骗的么?那些写着动辄上百万却毫无意义的小说的写手有如书中的小说机器,那些无知的只知道娱乐自己以自欺欺人的人们有如书中无知的人类。我们不思考,我们不自知没那么我们不正是书中的他们,看《1984》不正如看一场自己主演的可笑的戏?
或许现在是XX,抑或现在只是有一个1984,我们这些只懂得沉溺于浮华表象的愚昧的恩门如果同处在一个庞大的电影布景中,华美的布景让我们人忍不住一辈子身处其间,可事实上,锦被下的大床一睡就塌,书脊笔挺的书中空无一字,流光溢彩的水晶灯一批鞥就变成锋利的玻璃渣,而那金粉漆饰的墙面剥去华丽的外皮后只是硬纸板罢了、
这个过于注重浮华的社会,若劣质的大床摔不醒你,锋利的玻璃渣割不醒你,欺骗践踏与背叛唤不醒你,就来看看《1984》好了看看那不重刺草的质朴文字是如何化为阵阵雷雨,铺天盖地的涌进你毫无波澜的心灵。正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不思考,不觉醒,那便等着和《1984》中的人们一样失去存在的意义与痕迹好了。
沉溺于美里的乌托邦之中醉生梦死自欺欺人的人们,是该醒醒了!逃离你们虚幻的乌托邦,逃离你们的1984吧!

《关于逃跑NO.1的来历的作文》【第三篇】

“逃跑NO.1”的来历

  童年,多么诱人的字眼。一看到它,那一幕幕有趣的往事便立刻浮现在眼前。
  我家的院子里原来有一个小树林,我曾经在那里,获得了一个“逃跑no.1”的称号。
  那天,我下楼玩,突然看到一个长满白毛的小肉球。我跑近点仔细观察,发现那个小肉球居然会动!我心想:这是什么东东啊?(就是狗吗!只不过那时还太小,见识短还不知道狗是什么东东。)
  我很好奇,于是慢慢的向它靠近。为了摸清它的底子,我摘下一片树叶用力的向它飞去……耶!命中目标,嗯?它好向没感觉耶。可恶,竟敢无视我的攻击,再来。
  我又多采集了几片大的、硬的、锯齿边的树叶,然后积蓄能量,给它来了一个我自创的天“男”散“叶”,紧接着又是一阵绿叶纷飞。发完功后我就躲在一旁静观其变……(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个可怜没人爱的低级哺乳动物遭受了我的一番狂轰滥炸后,竟然只用它的后肢挠挠它的耳腮。)我怒火冲天,对准它那较硬的、毛少的、竖起来的“软棍子”使出我一招平生绝学“分筋错骨手”。紧接着,一声响撤云霄的“汪”打破了片刻的宁静。我的第六感,下意识和直觉一起告诉了我一个字:“跑”。我做到了,并远远地超出了它们的期望。那个白色的不明爬行物体跟我保持着一段距离。但是,由于体力和体重的关系,我们的距离渐渐拉近。情急之下,我一口气跑进小树林,左拐右绕、横冲直撞,终于把它甩了,捡回一命。
  就这样,我被院里的小伙伴们受于了“逃跑no.1”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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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逃离车师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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